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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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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 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奖掖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
**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倪氏海泰集团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进行评选工作。
三、作品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备注: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码、××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请登录山东省书协网站下载填写,网址:www.sdssfjxh.com),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2年5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2年8月份在济南山东博物馆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以上(含2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获奖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获奖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2年4月3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活动进程请关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www.sdssfjxh.com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院9号楼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王羲之奖办公室收。邮码:250002 。
联系人:孟鸿声、郝晓明、刘秀华。电话:0531—82069897、82906770、82068527、13405314407、18678307778。
E-mail:sdssfjxh@126.com
邮局汇款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马鞍山路58号院9号楼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王羲之奖办公室。邮码:250002。收款人:李云。
联系电话:0531-82908770、15253145040。
九、首届王羲之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
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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