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卓云 于 2012-5-26 12:00 编辑
莒南县的秦某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盯上停放在外的大货车,干起了偷窃电瓶的非法勾当,短短几天时间,疯狂作案12起,盗窃货车电瓶35 块。5月22日凌晨,再次实施盗窃的秦某被民警抓了个现行。 5月22日凌晨4时许,沂南县双堠镇的村民徐某赶集摆摊,发现一辆白色无牌轿车停放在双堠村委楼下,觉得十分可疑就打电话报警。沂南县公安局双堠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无牌白色夏利车的后备箱半开,里面全是大小不一的电瓶。不远处的一辆蓝色大货车下,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民警查看时,发现一名鬼鬼祟祟的干瘦青年男子手拿液压钳正趴在车下,“出来!”男子很快被民警拽了出来。随后,该男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经查,男子秦某系临沂市莒南县人,今年30岁, 2006年7月因抢夺被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去年1月份刚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的秦某,嫌外出打工挣钱辛苦,便一直东游西逛的混日子。最近一段时间,因手头拮据,秦某又动起了歪心思,想到在监狱服刑时,曾听狱友说过偷汽车电瓶既简单又来钱快,就打算偷汽车电瓶发财。为此,他专门买了辆二手夏利牌轿车、液压钳、钳子等作案工具,预谋白天找作案目标,晚上盗窃得手后开车迅速离开。5月13日晚,秦某驾驶汽车窜至河东区太平镇,使用液化钳剪断钢筋偷走电瓶放到车后备箱里,次日,秦某以90元的价格将原本价值500多元的电瓶当废品卖掉。5月20日至22日,尝到甜头的秦某再次窜至河东区汤头镇、葛沟镇及沂南县青驼镇、双堠镇等地进行盗窃,短短两个晚上,秦某就盗窃电瓶34 块,就当他再次盗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盗窃犯罪嫌疑人秦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