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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志愿者] 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协会声明、章程、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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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4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协会声明

1,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志愿者发表的所有公益性文字图片视频等,所有权均属于协会所有,其他单位和个人不经同意不得转载及使用;
2,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有权拒绝任何媒体的采访;
3,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有权以蒲公英身份拒绝参加任何非公益活动;
4,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不对任何其他社团批评指点,我们首先做好自己;
5,  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有权对理事会的所有决议讨论批评,这样更利于我们协会的发展;
6,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所有活动,策划,决议,均由理事会讨论决定,个人没有决策权!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沂南县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沂南县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区内外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社会团体及从事社会福利工作的单位和有关部门自愿组成的全区性的专业性社会团体,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而依法成立的扶贫救孤扶助弱势群体的民间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发动、组织民间力量,开展救助。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临沂市沂南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中华慈善总会、山东省慈善协会和临沂市慈善协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协会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历山路环卫所沿街楼开园庆典服务中心二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业务范围:
(一)有计划地组织志愿者,开展义务活动,推广我县的公益工作;
   (二)组织、推广慈善志愿者工作,为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及各种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和服务,为有特殊困难和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各种义务服务;
(三)拓展慈善志愿者服务领域,加强慈善志愿者工作研究;
(四)配合沂南民政局等相关业务单位,有计划地组织和开展任务;
(五)沟通社会与政府间的联系,发挥桥梁与参谋作用,呼吁全社会关心、支持我县慈善事业;
   (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援助活动。关注安老、助残、助孤、助学、助医、扶贫、济困的各种社会福利活动,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
   (七)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慈善事业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研究和介绍其他慈善事业的理论、经验和方法,为志愿者单位及志愿者提供业务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支持志愿者依法开展各种有利于公益性慈善事业的活动,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志愿者
第七条  本协会设荣誉志愿者、单位团体志愿者和个人志愿者。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志愿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意愿。
(三)热心慈善事业,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为慈善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授予荣誉志愿者称号。
(四)本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经理事决定,可吸收区内文化、艺术、企业界有威望,有影响的知名人士为特邀志愿者。
第九条  志愿者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个人志愿者须经常务理事会一位志愿者介绍,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团体志愿者须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发给志愿者证。
第十条  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 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有权监督本会的工作及年度的财务收支状况,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 参加本会的有关理论研讨、考察及经验交流等活动。
(四) 有依法享受慈善协会帮助和保护的权利。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 接受本会监督,积极工作,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声誉。
(三) 接受本会的业务指导,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四) 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关心支持并积极宣传国家的福利方针、政策,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志愿者退会应书面通知理事会,并交回志愿者证。志愿者如果3个月不参加本社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志愿者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经理事会表决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志愿者代表大会,志愿者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 决定与本会有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志愿者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志愿者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志愿者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志愿者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代表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志愿者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志愿者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志愿者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和罢免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 筹备召开志愿者代表大会;
(四) 向志愿者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志愿者的吸收和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决定聘请本会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顾问;
(九) 制定本会工作计划和制度,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 决定表彰奖励优秀志愿者;
(十一) 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若干常务理事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四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职责:
会长:统筹全局工作。负责本社团全局性决策,全社团工作的计划、安排,人员的调配和管理;
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做好一切日常工作,处理好各方面的联系:一方面是会员和指导老师的联系,另一方面是社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系,信息的交流、反馈和传递等。特殊情况下可代理会长工作;
会长助理:必要时设立。协助会长、副会长的工作;
秘书处:协助本协会会长团的工作,及时向会长团反映做好每次大型活动前的准备工作;负责社团会议记录、活动记录;负责社团各种文件、文书等资料的整理及保管;协助组织部成员组织起草或审核社团的有关文件,如制度、规定、活动策划书等;
财政部:主管财政,包括社团开支记录,社团经费的发放等工作;接受会长监督;
外联部:负责本社团与其他社团以及社联的联系;负责大型活动的物品、道具、奖品等的采购工作以及获取社会单位赞助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工作接受组委会监督,各委员相互监督。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志愿者自愿、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捐赠和赞助;
(二) 协会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 本会资金利息;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入会免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志愿者中分配。
经费使用范围:(一)开展社会救助,主要是开展救灾、安老、助孤、助学、助医、扶贫、济困等项目及其活动;(二)兴办、资助各类慈善机构和社会福利公益事业;(三)开展各种慈善活动所需费用;(四)召开志愿者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有关会议开支;(五)协会日常办公费用;(六)其它合理开支。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人管理,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有兼职的会计人员。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志愿者大会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所有志愿者均为无偿工作,不计报酬。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志愿者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在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因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志愿者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1年11月15日志愿者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社团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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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志愿者活动的免责条款(转 仅供参考)

此公告为有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条款。所有会员(包括临时会员,以下同),只要加入本协会及报名参加活动,即被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会员已放弃了某些的法律权力量,包括向活动策划人和同队会员提起诉讼的权利。
请仔细阅读此条款。
  首先说明会员所参加的活动为非赢利性质公益活动,不是商业活动,也不是旅行社组团旅游。全程遵循自由参与,自负责任,AA,环保的原则。
 一、风险的承担
 会员自愿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员理解且必须阅读和同意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方可参加各项活动。
 会员知道活动的策划者只是活动的联系人,并不是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会员知道他和同行的队友可能并没有参加过公共活动领队的课程、或急救的培训和经验。会员知道他们并不对他的安全负责。
 二、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条款
 1.参加各项活动,会员同意,如果因为参加活动(包括途中)和在活动中因为意外而收到伤害的话,会员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免除同队其他会员的法律责任。
 2.会员理解公共活动可能会产生不可预知之安全隐患,并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会员理解可能要24小时后才能获得救援,所有救援和医疗的费用将由会员自己承担。会员理解当参加此公共活动时,有可能面对真实的风险而受到伤害,甚至死亡。这些风险包括各种意外。会员清楚获知活动计划的联系人无法全面预见该活动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并且同意免责和放弃权利的条款。
 3.会员同意承担所有的个人收到伤害的风险,包括瘫痪和死亡,这些风险是可能发生在往返参加活动的途中,或者是在参加活动的时候。会员清楚获知他已经被提供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往返活动地点的交通方式。会员同意承担由于他选择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动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4.会员清楚获知各项活动的其他会员都和本人一样是自愿的参与者,其并不承担法律责任,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会员了解自行购买保险的意义,以防任何的伤害。
 5.会员理解他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他的风险:更加注意环境、注意自己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环境和辅助工具的适用状况,和只参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活动。会员清楚获知他已经被鼓励发展一种好问和怀疑的心态,去询问活动的领队以要求解释任何会员自己觉得不适的决定。会员同意他将不会参加任何的活动,除非他已经仔细考虑过,相信它是安全的,和接受所有的相关风险。
 会员清楚获知,他的安全是他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他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会员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他相信条件是不安全的,那么他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一步参加。
 6.会员选择参加活动时已默认宣布会员自己身体健康,没有那些会影响他参加活动的不适,损伤,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下声明的情况。会员清楚获知,他已经被知会,他需要医生批准才能参加活动或使用装备。会员也获知,他应该进行年度或更频繁的身体检查,并咨询他的医生有关我参加体力活动,练习和装备使用的情况,以便他可以获得他/她的有关健身活动和装备使用的建议。会员清楚获知,他要么就进行身体检查并获得医生的批准去参加活动;要么就决定在没有获得医生批准的情况下参加活动,并谨在此承担所有的由参加活动引起的责任。
 7.会员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他可能会尽力协助他的同伴,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在会员的判断中,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会员进一步理解到,他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去协助别人,同时,任何他的同伴或者其他会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来协助他。
 8.在活动中,如果由于会员的行为和他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他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会员的赔偿责任。
 9.会员理解,对由于他参加活动而导致的他个人的意外事故,病痛和财产损失,活动联系人和其他会员不应承担责任。
 会员同意,一旦报名参加活动,即视为默认此责任豁免条款将生效。此条款同样有效于他的继承人、近亲、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
 会员报名参加活动,即视为保证:
 会员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其条文;
 会员理解参加此次公共活动相关的风险;
 会员承担由于选择了参加此次公共活动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
 会员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声明,对于由于参加任何和所有公共运动、聚会和相关活动而引发、或与之关连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需求,伤害,活动(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无论任何形式和性质的损害,无论这些法律要求是基于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会员免除活动联系人和同行其他会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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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爱心车队行车规则

一、装备要求:  
外出前进行车辆检测,确保车况良好,减少路上因坏车耽误行程的可能;

二、行车编队及通讯
1、车队分工:车队必须分工合作,超过2台车以上的车队,必须明确指定各自分工和次序。
A:开路车——负责车队行进方向,控制行进速度。观察路牌,发出转向和路况通知,最好装备长距离通讯的车台或手台,驾驶经验充足,方向感强。
B:殿后车——负责车队收容,异常情况报告,最好装备长距离通讯的车台或手台。

C:中路车——除上述位置外的其他车辆。最好有手台,途中以听为主,避免打断其他位置车辆的通讯 。

D:如果没有车台或手台保持通讯、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2、行车次序
除开路车和探路车外,各自以前车为跟车目标,不应超越前车,如有需要换位,应通知车队,并在安全路况下超越。
三、行车纪律
A、遵守交通规则,听从组织者安排,严格按照车队序号排队行驶。车队成员除非非常紧急的情况,否则不得超越本队其他车辆,有违反者,禁止下次参加活动!本队车辆互相超越不仅不安全而且容易破坏成员之间的团结。  

B、为了保持车队队形,防止有意无意的穿插车队,要求车队所有成员都有良好的驾驶习惯,保持每车间距20米以上或根据行车速度和路面情况调整到合适的安全距离。
C、在行驶过程中不得向车外丢弃任何废弃物。

D、左右转向时须提前打开转向灯,车队夜间行驶时各车须打开紧急信号灯。

E、车队行驶期间,本车应注意后车行驶情况,保持在自己的视线之内,如发现后车有减速或掉队现象,应及时通知车队组织者并同时减速或停车等待。

二、乡间路面

A、注意发现突然出现的牲畜及车辆。

B、副驾驶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并提前通知主驾驶采取措施。
C、保持合理速度,减少扬尘杜绝安全隐患及扰民行为。
三、行车通讯
A、头车须随时向车队报告前方障碍物、移动物,道路里程碑,、岔道方向、其他交通行为参与者的异动情况、障碍、急弯等路面状况,并有责任向后方车队提出处理方案及注意事项。

B
、尾车须随时向车队报告整个车队长度,通过障碍物后须向车队通报。
五、车队行驶中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如下:

(一) 一切行动听指挥 其一,既然结伴,必有共同志趣;其二,既然多人同行,必有不同观点。其三,既然一起出来,必有统一指挥。团体内必有纪律,即使有不同看法,也必须听从指挥。同时,组织者自然要承担起保证大家安全、处理紧急情况的义务;参加者也自然承担了求同存异、服从指挥的义务。

(二) 全程遵守交通法规 单车违章可能侥幸逃避追究,车队却不可造次,某一车的违章就很可能造成整个车队的麻烦,甚至灾难。
(三) 不得超越本队车辆 许多的事情就是由此引起的,队伍一旦排定,必须严格遵守顺序,任何超越行为都可能是危险的。

八项注意如下:

(一)互相帮助:集体出行,相互照应,既是纪律,也是人格的体现。

(二)保持车距:太远则影响车队的串联,太近则可能引发事故,还可能影响前车的心态。
(三)不冒险行驶:比如弯道要限制速度、路况不明要先探路,不要把危险强加到整个车队。

(四)不带故障上路:一车的故障会影响整个车队,也可能造成单车的事故。
(五)不说队友坏话:任何不同意见,可以讨论,但无论如何不可意气用事,指责队友。
(六)尽量建立通讯:电台本来就是为了通讯的方便,参加车队,尽量安排一部,不是为了好玩,而是为了安全。

(七)不开危险玩笑:比如故意别车、飚车、晃灯等。
(八)照顾技术和车况差的车辆:总有技术差的,总有车况差的,要事先安排前后车辆妥善照顾。


希望大家遵守规则,安全第一,既然大家一起出去,就要一起安全的回来。同时在路上看到需要救援的车辆,如果没有什么急事,就帮助下人家,路越远,心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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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协会活动爱心车队免责条款(仅供参考)

1、协会所有活动的车辆均是爱心车友自发组织,没有任何人是专职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任何专用车辆,所有活动的车辆组织均是爱心会员的义务工作,所以您必须慎重考虑,自愿报名,这样是为了提醒您亲自参与的重要性及自愿性。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防止活动的组织者及参加人员在事故发生后承担不必要责任。
  2、组织活动者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意外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3、车主免责声明
由于驾驶员竭尽安全驾驶之原则,亦不能保证不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搭车人伤亡的,搭车人自愿放弃向本车辆所有权人或者驾驶员索取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自己负责治疗和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如果驾驶员和车辆造成伤亡及损伤的、车辆所有权人自愿放弃向协会及组织者索取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自己处理交通事故带来的所有伤害。

  4、参加活动者免责声明
协会活动属于自愿的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伤时,团队的其他成员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永久损伤,团队的其他人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中的任何一个队员应该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活动。

5.所有参加活动的车辆及同行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和指引,不要随意离开队伍单独行动、如果离开、即表明你已经和本次活动没有任何关系。 
6、所有参加活动者及自愿搭乘车友车辆的行为均视为完全了解本声明的含义,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同样适用于以上免责条款。报名并成行人员视同已经接受以上免责条款,不再单独签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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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24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沂南县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协会
简介
  沂南县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2011年11月,现有人数50余人,致力于本土公益活动的开展。
  协会创立不到一个月,成功举办各类活动近十场。多次走进敬老院为老人包水饺打扫卫生理发,走进特殊教育学校为那里的孩子送去学习用品、棉衣,为病困女孩汤雪筹集后续治疗费用等,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社团名称:沂南县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社团性质:非盈利民间组织
三、社团目的:奉献爱心,基于道义、挖掘良知、承担责任,树立信心,扩大慈善,为改进和提高沂南人民的精神文明素质,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
四、 社团宗旨:以民为本,奉献爱心,全方位服务社会,传播慈善文明
五、社团精神: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
六、 工作构想:
   1. 建立一个友爱互助的环境,净化社会风气。
   2、真正做到传递爱心,播种希望,公益事业深入人心。
七、工作目标:
(一)短期目标
   1. 扩大本协会影响力,让更多人参与。
   2. 确定公益活动方向,确立目标。组成:针对贫困家庭孩子学习辅导的助学部、针对扶助贫困老人的敬老部、针对残弱病孤人群的扶贫部。
  3、继续定期做好敬老院老人关怀活动及病贫家庭汤家的关注行动
(二)中长期目标
   1. 辐射到全县敬老院,开展关爱老人活动,定期前往开展文艺活动,丰富老人生活。
   2. 关注留守老人及儿童,对留守老人定期关怀,对留守及贫困家庭的儿童给予物质及生活上的帮助,对他们定期进行学习辅导。
   3. 呼吁市民爱护我们生活的环境,改善沂南环境。
八、协会机构设置
拟定本协会组织机构及各个机构职能如下:
  会  长:全面负责本协会各项工作,有权对协会的内、外活动做出决定,协调各部门工作。
   会长助理:协助会长工作。
   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协会各项工作,有对外事做出决定的权利
   秘书处:负责本协会各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及会议记录会议主持。
   外联部:负责联系交流机构等事宜。


2011年12月22日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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