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majia

[网友播报] 看图说话:我为什么质疑教师行业素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7-8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教育部规定,在职老师可以无偿办班,要有合适的场所和资源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8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soso_e100:}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8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本帖最后由 府城深沉 于 2014-7-8 08:52 编辑

沂南一教师数次奸淫猥亵幼女被判七年

2013-12-27 来源: 农村大众 【 查看PDF版】 

本报沂南讯 (通讯员李久彪)身为人民教师,本应教书育人,不料,却有为人师表者,人面兽心,利用工作之便奸淫自己教授的未满十四周岁的学生,并且多次对其猥亵。近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强奸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年;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王某系沂南县某中学语文教师。2013年6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王某利用担任任课教师的便利,以辅导为名从某中学学生宿舍区将其所教授的学生“玉玉”(化名)带至其在该校的家中,将“玉玉”按倒在床并对其亲摸,后又强行将“玉玉”衣服脱光与之发生性关系。当月,被告人王某又先后三次将“玉玉”带至其家内,在沙发和床上对其进行猥亵。6月27日20时31分,沂南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后将王某抓获。  
     沂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寻求性满足,猥亵儿童,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道德败坏,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能够自愿认罪,被害人及亲属自愿接受部分经济补偿后对被告人予以谅解,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在量刑时予以体现。综合以上情节,法庭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点评

人类这些年来犯的罪够多了吧?假如以你的观点,世人还有何颜面活在这世上。。。  发表于 2014-7-8 14:22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8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真的不正常!!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8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府城深沉 发表于 2014-7-8 08:51
沂南一教师数次奸淫猥亵幼女被判七年
2013-12-27 来源: 农村大众 【 查看PDF版】 
本报沂南讯 (通讯员 ...

杀!!!!!!!!杀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8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本帖最后由 府城深沉 于 2014-7-8 14:49 编辑

奇文共赏析:

泣指问苍天:人类这些年来犯的罪够多了吧?假如以你的观点,世人还有何颜面活在这世上。。。  发表于 2014-7-8 14:22

请问“泣指”兄:这样的人渣,你也能声嘶力竭地替他辩护,你收了他多少钱啊?
作为一个正常人,起码的伦理道德、起码的人理载道,您应该也有些吧?
你是老师?你的同行强奸女学生,你非但不感到羞愧,反而在此正襟危坐、振振有辞,难道强奸女学生还有理了?
我耻于与您这样是非不分、黑白不分、善恶不分的“人民教师”为伍!
沂南90万老百姓,我自告奋勇代表其中良心未泯的大多数,请您另谋高就,别在这荒岭薄地耽误了您这位“强奸理论大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7-8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来自: 中国山东临沂
{:soso_e1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违法违规信息举报:邮箱:3260019875@qq.com|卧龙网 ( 鲁公网安备 37132102371343号 备案号:赣ICP备2024041037号 )

GMT+8, 2024-12-25 07:03 , Processed in 0.579274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