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张贴的通知 “还未供暖呢,每平方要交103元的费用,是不是太高了?”24日,家住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南龙泉花园小区北曲坊村的吴先生拨打热线反映。 据吴先生介绍,他是2009年在该村购买的房子,当年装修后搬迁入住。“以前小区里自己供暖,后来不让使用锅炉了,今年准备改成集中供暖。”吴先生说,22日,小区突然贴出通知,需要供暖的住户准备缴纳大配套费每平方米45元,小配套费每平方米33元,取暖费每平方米25元,总计每平方米103元。
吴先生说,对于物业公司的通知,业主们表示疑问,“小区建设得早,集中供暖每平方米45元的配套费可以理解,但配套费已经交了,为何还要交每平方米33元的小配套费,这不是重复收费吗?” 这是怎么回事?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物业的王经理称,这只是一个调查,让需要供暖的业主到办公室报名,好统计一下住户数量,还并未开始收费。
王经理称,小区是从2005年开始建设的,建设的同时就铺设了地下管网。
“小区原来是自备锅炉,后来因为环保的问题不让用了,为了小区的供暖,我们多方联系,准备更换集中供暖。”王经理说,由于小区建设得比较早,小区地下管网腐烂严重,无法继续使用,因此在集中供暖前,准备将小区内部管道重新更换,“每平方米33元这是热力公司收取的,是小区内管网改造费;我们只是通知各个业主,做一下统计,因为只有同意改造的住户达到一定比例,小区才能改造。”
随后,记者将该问题向市物价局反映,收费管理科的工作人员称,目前属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供热、供气配套费用一般都在房价中已收取了。如果该小区建设得比较早,没有交纳配套费的,首次集中供暖时,需要交纳每平方45元的配套费。“如果在供暖时,小区内供暖设施需要改造的,确实需要交纳改造费,改造费用为每平方33元,但小区供暖设施是否需要改造,如何进行改造,由小区全体业主自行决定。”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 赵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