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维护广大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根据县食安办统一部署,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部门分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量化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召开中层以上人员会议,成立3个督导组对各监管所进行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整治活动。 二是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以食品安全风险多发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商品集散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冷冻食品仓库,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部位和区域;以食品生产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销售、食品小作坊生产、销售等为重点环节;重点打击在肉制品、水产品、蔬菜瓜果茶叶、豆制品、调味品、酒类、蜂产品、保健食品八类食品中添加使用非食用和有毒有害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注册商标、掺杂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统筹兼顾,有序开展。根据方案部署要求,统筹执法力量,与公安食药环大队联合外出协查,主动进行调查摸排,集中进行梳理排查,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在摸排梳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进行抽检。强化案件办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错必改、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劣必治,决不姑息,形成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四是加强宣传,促进共治。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及时公布典型案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产品名单,扩大影响,造出声势;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54人次,对商场、超市、冷库、肉食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等32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肉及肉制品、豆制品、植物油、调味品、白酒等8个品种进行了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份,抽检碎猪肉2批次。 沂南县食药监局 赵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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