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教体局创新校服管理机制,将校服征订管理推向市场,由家长群众“说了算”。 一是校服征购市场化。采购校服实行公开招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各学校提前三个月发布校服招标信息,并对参与投标的校服生产企业做好深度调研,从中择优确定三家以上资质全、生产规模大、保障能力强、售后服务好、社会信誉度高的校服生产企业参与竞标。各学校进行校服招标采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要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 二是校服选用民主化。各学校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小组,负责校服的具体选用、采购工作。学校选定1-2名教干参加校服选用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招标采购校服时,要制定出采购流程,并向学生和家长全程公开采购信息,如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校服征订坚持自愿原则,校服选用小组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取得学生与家长的支持,确保学生和家长自愿订购。 三是质量监管透明化。实行“明标识”制度,各学校采购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由中标企业提供市级以上法定纤维检验部门出具的本批次面料检验合格报告和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中标企业送检的基础上,各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要与中标企业共同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的样衣送市纤维检验所检验。实行退赔报告制度,采购的校服一经发现质量问题,各学校要立即与中标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并向县教体局报告,同时向工商、质监部门反映。(临沂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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