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贫困户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担保难、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临沂市沂南县在山东全省率先推出“富民农户贷”和“富民生产贷”两种扶贫小额信贷产品,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扶贫信贷3.0979亿元,帮扶6791户贫困户稳定增收。 一、 沂南县创新金融扶贫方式的经验做法 (一)建立评级授信系统。针对“富民农户贷”,以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为服务对象,按“四有、两好、一项目”(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遵纪守法好、诚实守信好)确定拟评级户,按照“721标准”(即:诚信情况占70%,家庭收入情况占20%,基本情况占10%)确定信用户。 (二)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实行担保公司兜底、政府和信用社风险共担的模式,引入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对“富民生产贷”,执行2%的担保费率;对“富民农户贷”,执行2.3%的担保费率;其中50%作为风险准备金,由担保公司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当出现风险时,优先从风险准备金中支付代偿;不足部分,“富民生产贷”由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县财政和县信用社按5:4:1的比例支付代偿;“富民农户贷”由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县财政和县信用社按6:3:1的比例支付代偿。县财政以风险补偿金及其收益作为代偿底线,仍不足部分由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兜底垫付,最大限度地降低信用社贷款业务成本和风险。 (三)创新金融扶贫方式。在解决了担保及风险控制政策的带动下,创新推出“富民农户贷”和“富民生产贷”两种扶贫小额信贷产品。一是针对贫困户推出“富民农户贷”。针对贫困户无抵押、无担保、政府全额贴息、最高额度5万元的“富民农户贷”。截至目前,共发放“富民农户贷”1394户,5909万元,孙祖镇代庄村村民季怀忠因无致富门路,生活贫困,2015年下半年,季怀忠通过“富民农户贷”申请到无抵押、无担保、零利率的5万元贷款,又筹资2万元,共计7万元购买了一个高效蔬菜大棚,2016年全家实现脱贫。二是针对经营主体推出“富民生产贷”。企业无担保、基准利率,每签约带动1户贫困户脱贫就可获得5万元贷款,最高1000万元,政府贴息3%,很好地调动了企业参与扶贫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共发放“富民生产贷”72家,2.507亿元,帮扶5397户贫困户稳定增收。依汶镇的山东青田食品有限公司与驻地村56户贫困户签订脱贫帮扶协议,获得了260万元的“富民生产贷”贷款扶持,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和扩大经营规模,“富民生产贷”贷款利息政府贴息后企业实际承担1.35%,每年仅贷款利息就节省16万元,公司通过安置贫困户到企业务工、与贫困户签订保护价收购协议让贫困户种植企业所需蔬菜、将政府贴息中的一部分补助给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等措施帮扶56户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四)坚持普惠原则,推出“富民发展贷”。为强化扶贫带动效应,促进农村整体提升,该县按照“普惠”原则,将扶贫信贷的优惠政策向非贫困户延伸,推出了“富民发展贷”,以列入“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为契机,建立经营权登记、评估、交易、处置等6大系统,农户以承包土地经营权作抵押,政府以担保公司和风险补偿金帮助增信,最高放款10万元,期限2年,县财政贴息2%,贷款户年利息实际承担约3.65%,较好解决了一般农户抵押难、担保难问题。目前已发放1171户 7023万元,扶持发展高效种养业,强化了扶贫带动效应,促进了特色产业发展。 二、 保障金融扶贫健康持续推进 (一)把握标准,规范实施政策贴息。富民生产贷企业到期还本付息后,经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出具帮扶合格报告,县扶贫办上会研究,对帮扶合格批准贴息的,通知推荐乡镇扶贫办填写一式三份《富民生产贷贴息资金申请审批表》,盖乡镇章后,连同资金到位凭证、贷款合同、本息还款凭证等资料报县扶贫办。对乡镇上报的富民农户贷和富民生产贷贴息申请,县扶贫办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字盖章报财政局;财政局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盖章交经办银行县农商行;县农商行核对《汇总表》无误盖章后,返给扶贫办、财政局各一份,并在3日内从三方监管账户贴息资金中直接支付到户或企业账户。 (二)分类制定生产贷模板,强化帮扶责任落实。为了规范富民生产贷帮扶协议,按照务工、农业特色产业、支持发展养殖、去料加工、设立公益岗位等帮扶模式,把一些关键的条款定细、定准、定严,保证好考核、能落实、见实效。计划3月份召开一次生产贷现场观摩推进会,明确标准,打造样板,总结推广几种好的帮扶方式,督促企业一户一档,建立帮扶贫困户扶贫台账。 (三)严格运行程序,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富民生产贷会议决策制度。参会人员组成为扶贫办班子成员、信贷资金管理科负责人等有关人员。会议过程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放款和贴息依据。二是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富民生产贷到期,聘请第三方验收评估,第三方对结果负责,出具报告,作为贴息依据之一。三是建立三项责任落实和处罚制度。(1)帮扶过程督查制度。企业放款后,定期通过电话或入户走访形式,调查企业帮扶效果和进度,督促尽早兑现帮扶措施。(2)评估不合格处理制度。验收评估不合格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贴息。同时,建议金融部门追回优惠政策,纳入信用黑名单。(3)第三方验收机构违约处理制度。对第三方验收评估机构不负责任,出具结果背离事实的,不予支付评估费用,并列入黑名单。四是做好技术服务保障。落实责任、配套跟进,对贫困群众进行生产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培训,解决他们无门路、缺技术、不敢贷的顾虑,同时,这些综合培训和服务也可提高贷款使用效率,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临沂市沂南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得到各级肯定,经验做法被广泛复制推广,多家主流媒体多次给予报道。该县被列为“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示范县”。
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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