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交警:汽车着火扑救七要七不要 2014-04-14 10:55:34 来源:临沂交警在线 浏览:272次 临沂在线讯(孙全军 宋明慧)汽车在行驶中,如突然着火,作为驾驶者应及时拨打119电话,请求消防人员增援,在消防人员未赶到前,自已应根据火情进行自救或想方设法进行控制火情,万万不可坐视不管或采取了不正确的扑救方法,引起其它险情。现向驾驶员朋友们介绍汽车扑救时的七要七不要,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果行驶中的车辆突然冒烟、起火,首先要马上熄火停车,切断电源,关闭油箱开关,关闭百叶窗。如果在平路,一般不要拉手制动,因为根据火情可能要将汽车推走。
二、对于公共汽车或其它客车,要及时打开车门,组织乘客迅速下车,不要自已弃车逃跑不顾车上乘客的安危。
三、要根据火势迅速扑救,利用车上现有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如用灭火器或衣物浸水后覆盖,或用路边的砂土、冰雪盖压,同时拦截过往车辆索取灭火器材,请求帮助灭火,不要听任火势蔓延,由小火发展成大火。
四、车上如果有贵重物品或易燃品,要在灭火的同时将贵重物品卸下,转移到安全地点。不要只顾灭火,忘了车上还有贵重物品,如果车上物品要比一个整车的价值还要高,那么应先抢救物品。
五、对于撞车、翻车而引起较大火灾,应先抢救伤员,视情况对车辆进行灭火。如果火势危及周围民房、电线,要首先想到隔离火场,防止火势蔓延。 救人第一,灭火第二,不要只顾灭火忘了救人和拦车送伤员去医院。
六、发生火灾要组织群众有效地灭火,同时注意保护自已,要保护好暴露的皮肤,用毛巾等盖好脸部、头部,不要穿化纤衣料做的衣服,防止它着火后沾在身上引起身体的严重烧伤。
七、要用毛巾、口罩堵住口鼻,保护好呼吸道,以免烟火灼伤。不要在烟火中张口大声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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