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卓云 于 2012-6-26 11:43 编辑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满意度,根据《山东省关于严格控制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意见》(鲁教基字〔201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控制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过大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班额标准化为切入点,根据全县学龄人口现状、未来人口增长预期、现有中小学校教育资源以及教育布局规划,进一步完善学校建设和配置标准,强化工作措施,争取用3至5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学校规模、班额过大问题,努力保持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实现学校规模和班额的标准化目标,促进全县基础教育质量大幅度提升。学校的适宜规模为普通小学12至36个班、初中18至30个班、高中24至48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8至36个班;班额为普通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不超过50人。 二、工作措施。 (一)努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是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基础。坚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实施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着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距。对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及其补充规定,县教体局将组织力量摸清全县学校的达标情况,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中的各项工作。对原有大班额学校,采取扩建或分流生源等有力措施,加强控制和引导,使其班额逐步符合“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重视薄弱学校校长和师资队伍的配备,鼓励优秀校长和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建立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坚持每年招录部分优秀大学生充实到中小学教师队伍,不断优化、改善教师队伍结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城乡教师交流机制,重点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薄弱和失衡问题,逐步缩小城乡教师队伍差距。 (二)科学规划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方便学生就近接受优质教育,是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关键所在。当前,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优质教育资源缺乏,同时也有学校布局调整不恰当、学校建设滞后等方面因素。按照“办学条件标准”中规定的适宜办学规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学校布局总体规划。规划中明确各个学校办学规模,原则上不再建设超大规模学校;对边远农村、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保留较小规模的小学。对于原有超班额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进行生源分流,加强控制和引导,使其办学规模和班额逐步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 (三)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动态调整机制,监控学校的规模和班额变化情况,根据学校教育能力以及适龄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学校的招生范围和区域,并根据人口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方式、招生范围等办学行为的监管,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 要把好招生入口关,从招生源头上控制中小学班容量。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严格执行“就近、免试、划片”入学的原则。城区中小学只能在县教体局当年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内招生,以学生提供的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或进城务工子女提供的暂住证、务工单位证明为依据;民办中小学依照县教体局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模招生,乡镇中小学依照本校当年服务区域内人数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高中学校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按照当年省、市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模招生,一律不得突破。 要把好学籍建档关,从新生建籍环节控制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区域对新生注册学籍,不属于本校招生区域的新生学籍一律到所属服务区的学校建籍,跨区域建籍的须持父母工作调动证明或房产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城区小学新生建籍,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区域对符合条件的儿童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县教体局审批。所有小学新生需年满6周岁方可建籍。严格控制转学,对达到准班额上限的学校,只有在该校确有余额的情况下,在严格审核转入学生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务工证明等相关手续的基础上,经县教体局批准才能办理转入手续。 三、制度保障 (一)广泛深入组织宣传。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依法治教意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要把控制班额作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基本条件,作为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基础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并使更多的学生家长参与监督,不断推进普通中小学校班额管理标准化,提高全县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 (二)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校校长是控制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关键,是规范办学的直接责任人,对于工作不力、招收非“划片”服务区域学生造成班额超标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把学校控制班额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年终综合督导评估,对未经批准,超班额招生的学校除予以通报批评外,扣减相应督导分值,并限期整改。 (三)建立报告和通报制度。县教体局于每年10月份对各学校规模和班额进行统一检查、汇总、报告和通报,实时对各学校进行监控。实行学校月报制度,各学校于每月初将班额变动情况及时报送县教体局普教科。要把班额信息采集与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信息管理相结合,做到信息准确、真实、高效。 保持学校适宜规模和班额是尊重教育规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升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是基础教育科学发展、均衡发展的重要体现。各学校要和标准化学校建设、规范化学校创建、素质教育提升、学校管理内涵发展及中小学招生等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加强领导,明确纪律,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学校于7月20日前将学校控制规模和班额工作方案报县教体局普教科。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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